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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 寿 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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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用不着睁开眼睛,我就知道来到了清晨;清晨的宁静和午夜不同。有个软软的东西触着我的身体,从喉头到胸膛,一路触下来;我想,这是她的双唇。还有些发丝沙沙地拂着身体的两侧。与此同时,我嗅到她的体味,就如苦涩的荷花;还能感到她在我腹部呼气,好像一团温暖的雾。我虽然喜欢,也感到恐惧,因为再往下的部位生得十分不雅。我害怕她去亲近那里。也许就是因为恐惧,那东西猛地竖起来了。她在上面拍了一下,喝道:讨厌!快起来!我翻身坐了起来,甩着沉重的脑袋,搞不清楚谁讨厌,是我还是它。

  在睁开眼睛之前,我知道自己发生了一种深刻的变化,但不是又一次失去记忆:昨天做的事情和写的稿子还保存在我心里,但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满,觉得太过粗俗。从今以后,我要变得高雅些。一面下着这样的决心,一面我也觉得,自己有点做作。

  因为老婆这个字眼十分庸俗,我决定把她称作白衣女人。因为她总穿白印花布的连衣裙,那布料又总是很软,好像洗过很多遍。所以她紧紧地裹在那种布料里,非常赏心悦目。她从我身边走过时,我顺手一抄,在裙子上捻了一把。她马上说道:别乱来啊──快起来,要迟到了。我立刻把手收了回来,放在嘴里咬着,用这种方式惩办这只手,心里想着:看来,这个举动格调不高……我该克服这种病态的爱好。我现在经常把手放在嘴里咬,但这不再使我焦虑。因为现在我已经悟到了,人要有高尚的情操,这就是说,我知善明恶,不再是浑沌未凿。别的问题很快就会迎刃而解了。

  对这位白衣女人,需要补充说,她骑自行车的样子也十分优雅;因为她挺直了脖子,姿式挺拔,小腿在裙子下从容不迫地起落;行驶在灰色的雾里──就如一只高傲的白天鹅,巡游在朝雾初升的湖里。……我一不小心闯了红灯,然后一面看着路口的民警,一面讪讪地推着车子转了回来,回到路口的白线之内。这时她满脸都是笑意,说:你是不是又想被汽车撞一下?我认真地想了想,想到病房里龌龊的空气,还有别人在我耳畔撤尿的声音,由衷地答到:不想。我不想被汽车再撞一下,会撞坏的。她笑了起来,拉住我肩头的衣服,伸过头在我面颊上吻了一下,还说,真逗。我还想听到她再说什么,但是绿灯亮了。我们又骑上自行车,驶往万寿寺。

  现在重读我的手稿,有些地方不能使我满意。比方说,那个老妓女奶袋尖尖,长了一嘴黄胡子,定起路来像一只摇摇晃晃的北极熊,全无可取之处。这不是我的本意。作为失去记忆的人,我的本意总是隐藏着。按照这种本意,故事里不该有全不可取的人──即使她是学院派的妓女。更何况这位白衣女人,如果不说她是一位学院派,就不足以形容她的气质。我对学院派怀有极大的善意,但因为本意是隐藏着的,所以把我也瞒过了。

  所以,很可能那个学院派的老妓女并不老,大约有四十四五岁的样子;体形依然美好,腰依然很细,四肢依然灵活,乳房虽然稍有松弛,但把它在人前袒露出来时,她并不感到羞愧。她的脸上虽有不少细碎的皱纹,但却没有黄胡子,只有一些黄色的茸毛长在手背、还有小臂的外侧上。总的来说,她的身体像个熟透的桃子,虽然柔软,但并无可厌之处,只是再熟就要烂掉了。这样描写一个中年妇女使我的良心感到平安,因为这说明我毕竟是善良的。实际上,这个女人不仅不老,心地也不坏,只是有些古怪;一旦决定了的事,就再不肯改变。假如这样考虑这个故事,与前就大不相同了。

  我的故事重新开始时,老妓女既不老,也不难看,只是有点神神叨叨的;或者说,有点二百五。这一点体现在她家的凉台上。这里有一道木栏杆,或者说是一道扶手。这道扶手有很多座子,上面安装了一些瓷罐,里面放着各种瓜子,有白瓜子、黑瓜子、葵花子、玫瑰瓜子、蛇胆瓜子等等,所以从外面看起来,这间房子里住的好像不是一个妓女,而是一群鹦鹉。她经常把男人送到凉台上,一面磕瓜子,一面歪着头上下打量他,终于吐出了瓜子皮,摇摇头,说道:难看死了。这是指他腰间蔑条吊起的龟头而言。那东西吊歪了就像个吊死鬼,是有点难看。在凉台的柱子上,挂着一束蔑条。她取下一条,拿在手里,用命令的口吻说道:解下来!这是命令那个男人把拴好的竹蔑条解下来,她要亲手来拴这根蔑条。那个男人解下腰间的蔑条时,她还把手上的蔑条揉来揉去,使之柔软;然后就像裁缝给人量腰围一样,把双手伸向他的腰间,几经周折,终于拴好了那根蔑条,吊好了那粒龟头;然后她就退后,继续磕瓜子,欣赏自己的杰作。这回它倒是不歪,只是仰着头,像一个癞蛤蟆仰头飘浮于水面上的样子。打量了好久之后,她终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,说道:更难看!就一头冲回自己屋里去,再也不出来了。别人来找她时,她也总在磕瓜子,歪着头打量他的腰间;最后终于吐出两片瓜子皮,也说:真难看──解下来罢。就自顾自进房子里去了。

  有关这位老妓女,还要补充说,她是柔软的。肚子柔软,面颊柔软,臀部柔软,乳房也柔软。柔软得到处起皱纹。虽然还能保持良好的外形,但眼看就要垮掉了。在她乳房下面,有两道弧形的皱纹,由无数细小的皱纹组成;凑近了一看,就像绳子一样。她常让薛嵩看这两条皱纹,还说:我都这样了,你还不来多陪陪我。在她肘弯外面,有两块松松的皮,有铜钱大小,颜色灰暗,好像海绵垫子一样;在这两块松皮上面,也有无数的皱纹。同样的松皮也长在了膝盖上,比肘部的还要大。她常拿这四块松皮给男人看,并且呼天抢地似地说道:你们看看,这还得了吗?我就要完蛋了!还不快陪我玩玩?小妓女和寨子里的苗族女人一致认为,情况远没有她说的这样严重,这女人用这一手拉拢男人。在这种场合,她们认为她并不老,还很年轻。在另一种场合她们就认为此人又老又丑。如此说来,她们对她有两种自相矛盾的看法:假如说又老又丑值得同情,她们就认为她不老不丑;假如说又老又丑不值得同情,她们就说她又老又丑。这样一来,她们对她的态度也就不矛盾了。

  这个女人对别人的态度也充满了矛盾。每次她看到小妓女在凉台上和别人调情,就厉声喝斥道:真下流!给男人作垫子!下流死了!轮到她自己时,又满不在乎地说:这没什么,哪个女人不给男人作垫子。这两种态度也是自相矛盾,一种用来对己,另一种用来对人。寨子里的女人都恨她恨得要死,她也恨每个女人恨到要死。这倒没什么稀奇,女人之间都是这样子的。所有的女人中她最恨红线,这倒不足为奇,因为红线抢了她的男人。

  这个女人很爱薛嵩,因为薛嵩是凤凰寨里最温柔的男人。假如他不来过夜,她就自己一个人睡,把一个木棉枕头夹在两腿之间;到了第二天早上,就到处和别人说:这个混蛋昨晚上又没来。早晚我要杀了他!人家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,但她真的干出来了。虽然不是杀薛嵩,只是杀红线,但已够惊世骇俗的了。她有几个东罗马金币,是她毕生的积蓄,闲着没事的时候经常拿来用牙咬,她觉得用牙咬比用眼睛看更开心。那些金币上满是她的牙印。后来,她就用这些钱雇了一些刺客去杀死红线,抢回薛嵩。据我所知,她马上就后悔了。一方面是因为她舍不得这些钱,另一方面她也觉得要别人的命未免太过份。后来,那个小妓女问她为什么要干这种事时,她死皮赖脸地答道:我吃醋啦。怎么啦,你就没吃过醋吗?  

□ 作者:王小波